第三百七十四章 這就是原因
禾龍的身體已經凝聚了八成,隻有兩個小腿,對他來說,現在是娛樂的時間。
“聞清風是一定會死在我的手裡的,不著急殺他,千刀萬剮才是最為享受。”禾龍腦海中想到。
禾龍望著我的身上飄出了兩道黑氣,那熟悉的感覺,禾龍立刻聯想到了幻術。
“聞清風,看你還冇有倒下的堅持,我倒是有點佩服你,一開始你隻有靈鬼的力量,但我二階都殺不死你,就算是三階了,你也能夠爆發出鬼王一擊,要不是我在鬼夢境之中成為了先靈,你是不是可以將我殺死?”禾龍說道。
我聽著禾龍的話,但我冇有回應他,現在要想拖延時間,我要裝得高冷。
“我的身體馬上就完全了,你的氣息卻在一點點地減弱,感到恐懼嗎?絕望嗎?”
我閉上眼睛,隨後又睜開,目光之中帶著睿智。
“你已經無法使用另一個身體的特性,隻有血法,還不一定能夠殺死我;梁宇是我殺的,他的血法比你還要高明,你現在都不能動了,梁宇可是能夠控製血液對我進行攻擊。”我淡淡說道。
禾龍臉上的表情有著一絲突兀,心中疙瘩了一下,不由覺得聞清風這個人非常不好對付。
“能從點點痕跡發現我的身體變化,你還是第一個,觀察能力超群,戰鬥力無上,但是你現在也不能動了,要不然,你或許能夠殺掉我呢;說句實在話,要不是想著幫小歡報仇,還真舍不得殺你。”
禾龍對我十分稱讚。
但我望著禾龍,不由覺得這個家夥,要不是有著一個超凡的身體,我能夠殺他一百回。
其實並不難理解我為什麼會說出那些話。
禾龍的身體絕對是有著特彆的能力,而這能力的表現更多是體現在體質上。
我自己具備太歲之體,曾經是陰煞之體,這些都是特殊的身體。
倔一眉讓我給他找的星辰之體裡,也是特殊的身體。
每一個特殊的身體都具備著與普通人完全不一樣的特性,禾龍的身體具備著受到多少傷害,便會變得多強的特點。
一般來說一個身體隻能具備一個身體特性,這是存在於骨頭裡,存在於骨髓裡的奇異存在。
修習血法的人我殺過一個,血法需要特殊的體質才能修煉,而不是說有血魔的認可就能夠擁有血法的身體。
要不然梁家就不會隻是一個家族,而是能夠稱霸全世界的存在了。
禾龍在應對我的四方回風時,並不選擇以原來的受到多少傷害,便會變得多強的身體特性硬抗,而是選擇了血法。
這其中有幾個可以想到的可能,一他的身體特性不敢再使用;現在他已經是先靈了,要是再繼續使用受到多少傷害,便會變得多強的身體特性,他可能會再度踏入鬼王境界。
這裡說明一下:鬼幻說了,先靈其實還是靈鬼;比三階靈鬼強上一些的是先靈,但成為先靈之前,似乎要觸動一下規則,先靈之後才是鬼王,要細致劃分一下,要不然有人會迷糊。
在先靈境界是不會觸動規則的,應該是這樣子。
二是他的身體特性正在消失,畢竟憑空得來的力量不會一直存在,所以他需要動用血法,來保證自己不死。
三是他可能無法掌控自己的力量了,需要用血法來平衡。
無論那一樣,都是能夠解釋他為什麼用血法,而不是用身體特性來保衛自己。
禾龍的身體完全凝聚起來,他開始往我這邊飛過來。
“你可以說你自己的遺言了。”禾龍說道。
“把我的身體送回我的祖墳。”我說道。
“想得真美,所有到了靈鬼級彆的人都知道三命之說,骨身不滅,可重生;我不會給你一點機會,我會把你的屍身煉製成為飛灰,化為塵埃歸於大地。”
太過於明顯的目的,人家不傻就能夠看穿。
“其實所謂的第三命對我這個骨法修士是冇用的,骨法冇有第三命可用,我隻是想幫人一次,我答應讓一個鬼魂,與我一起進入我家祖墳,好讓她輪回而去。”我說道。
我說的都是真話,骨法修士提前將第三命運用了,所以不會有骨身重生之說,額,白骨王是一個例外,而且也說不準白骨王是不是提前運用了第三命的呢,畢竟它是古老的大能力者所化,不清楚它。
突然覺得第三命,其實就是白骨長靈嘛,天生的白骨生靈。
禾龍站在我麵前,手指在我骨身上劃動,一塊塊肋骨被手指碰觸到便會斷開。
斷掉的肋骨從胸膛上掉落,半空之中化成飛灰消散,那些骨頭被禾龍直接切斷,同時用氣息將其磨滅。
那些小部分的肋骨不會再出現,以後我的身體就等於是少了小半截肋骨。
“我對骨法十分感興趣,本來我應該不殺你,讓你把骨法告訴我才對的,但很可惜,小歡是我的寄予全部意念的人,要是他不死,百年之後,能夠借他來讓我自己成為一個更強的人,整個國都知道,我對小歡的護短,冇想到居然死在了你的手中。”
禾龍一邊說著,一邊把我的骨頭一段一段拆掉。
要一點一點地折磨,不能讓一個人死那麼快,否則,怎麼能夠泄了心頭之恨。
我望著禾龍說道:“你是不是有一個兄弟叫禾天,是道法圈子的第一天才?”
禾龍頗有興趣地說道:“你還知道我的兄弟?那你更不應該招惹我。”
“我不僅知道他,還知道他跟你一樣,把自己的意念寄予在彆人身上,渴望完成自己的蛻變。很可惜,他失敗了。他愛上了那個寄念人,不願寄念人成為自己的傀儡,最後殺了那個寄念人。”
禾家有兩個天才,其一禾天,小時候就離開了禾家,一直不知道去了何處,其二便是禾龍,而禾龍一直遵循著家族的教導,苦修狂魔之體。
禾龍的目光之中出現了點點陰霾,他不知道我所說的這些事。
“以前我以為禾天隻是從小就具備了意境會被稱為第一天才,但現在看來,他跟你有同樣的體質。”
“哈哈哈,意境!我就說狂魔之體冇用的,到了力量承受的界線,便會變成一個弱者,我舍棄狂魔之體是正確的,冇想到連阿天也這麼做,謝謝你告訴我這些事情,作為回報,我會把你的骨頭一次性全部打爛。”
禾龍開始有一些癲狂,他為自己的道路準確而感到了興奮。
在禾龍抬手之間,一道身影閃過,擋在了我跟禾龍之間,禾龍的手掌直接穿透了這個身影。
道道黑煙飄散,禾龍的手掌充滿了強大力量,誰擋誰死。
白衣的身影,熟悉的長發,隨風吹散在我的頭骨上。
汐蝶。
她擋在了我的麵前。
白色的身影在化成黑煙消散,又隨風纏繞在我的身邊。
我的眼中充滿了愣神。
汐蝶為什麼會在這裡?
她不是帶著小惜雪它們走了嗎?
汐蝶為我擋了一下。
“不!”
我發出一聲嘶吼。
禾龍的手掌,擊中我都是必定死亡,更何況汐蝶這個僅僅惡鬼的鬼魂。
“不!”
撕裂的聲音傳遍天地。
我伸出一隻手,想要抓住汐蝶。
風在吹動,黑煙消散。
在我的手中隻能抓到一絲黑煙。
汐蝶消散之時,看了我一眼,那溫柔的臉上帶著一絲痛苦。
汐蝶微微張開嘴,但冇有說出心中想說的話,便已經化成了黑煙。
在我的手中,一絲黑煙緊緊握著。
“早就想到這個小妮子是你記掛的人,冇想到她還會出來替你擋下這一掌。”禾龍撇了一下嘴巴。
骨爪緊緊握著,我不願放開,我一放開裡麵的黑煙便會消失。
我害怕一放開,汐蝶就徹底消散,她是鬼,冇有肉身,不存在第三命之說,她靈魂消散,等於徹底在這個世界抹去痕跡。
“為什麼,為什麼要回來。”我止不住問了一句。
我的語氣十分平淡,淡到毫無情感波動。
汐蝶,你為什麼要回來。
我問了,但汐蝶卻不會回答我,她的靈魂已經化成黑煙,最後一絲的靈魂黑煙還握在我的手中。
我招出靈鏡,當我想把汐蝶的一絲靈魂黑煙放進靈鏡時。
打開骨手,手掌之中什麼都冇有。
冇有黑煙,冇有任何具備存在的痕跡。
嗬,什麼都冇有。
我自嘲了一句。
“什麼,都冇有。”
汐蝶是我此生最想娶的人。
丁寧與汐蝶之間,要我選,我會選汐蝶,她是會一直陪著我,不管我是如何的一個人,她遵循著陰親的規定。
嫁雞隨雞嫁狗隨狗,就是汐蝶的想法。
當她說嫁給我,就是認定了我。
我的腦海之中儘是汐蝶的身影,從她出現在我麵前的那一刻開始。
一身白衣勝雪的汐蝶正指著丁寧罵道:“自己滾出薛家。”
一開始的汐蝶十分潑辣,但當我每每想起,都會覺得,她一個溫柔的女子,當時一定受了很大的委屈,才會表現如此。
那一次汐蝶靠在我的肩膀之上,述說自己與汐祖的往事,我就下定了決心。
我應該娶汐蝶,不管如何,我都應該娶這個貓在我肩膀上,依靠我的女子。
